哥林多前书
7
1 你们写信提到男人不亲近女色,是好的。
2 但为避免淫乱,每个男子都要有自己的妻子;每个女子也要有自己的丈夫。
3 丈夫当对妻子行他的本分;妻子对丈夫也当如此。
4 妻子对自己的身子无主权,权在丈夫;同样,丈夫对自己的身子也无主权,权在妻子。
5 夫妻不可彼此亏欠,除非为了专心祷告,双方情愿暂时分房;但过后仍要同房,免得撒但趁你们情不自禁,引诱你们。
6 我这么说,原是出于容许,并非命令。
7 我愿众人都像我一样;但各人各有神的恩赐,有人这样,有人那样。
8 对未结婚的和作寡妇的,我说,如果他们能像我一样持守是好的。
9 但若他们不能自制,就应该嫁娶。与其欲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为妙。
10 至于那已经嫁娶的,我的吩咐是,其实不是我的,而是主的吩咐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,
11 若是离开了,就不可再婚;不然就与丈夫和好。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
12 对其余的人,我说,不是主说:倘若弟兄有不信的妻子,妻子也愿和他同住,就不可离弃妻子。
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,丈夫也愿和她同住,就不可离开丈夫。
14 因为不信的丈夫因着妻子得以圣洁,不信的妻子因着丈夫得以圣洁;不然,你们的儿女就是不洁的,但他们现在是圣洁的。
15 倘若那不信的要离去,由他去吧!在这事上,弟兄姐妹不必受约束。神召我们是要我们[1]和睦。
16 作妻子的,你怎么知道能否救你的丈夫呢?作丈夫的,你怎么知道能否救你的妻子呢?
17 各人只需要照主分派,按神所召而行。我对各教会也是这样吩咐的。
18 蒙召时已受割礼的,就不要废割礼;蒙召时未受割礼的,就不要受割礼。
19 受割礼算不得什麽,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麽,重要的是守住神的诫命。
20 各人蒙召时怎样,就当保持怎样。
21 你蒙召时是奴隶吗?不要为此担忧;不过若能获得自由,就该把握。
22 因为作奴仆蒙召于主的,就是主的自由人;同样,作自由人蒙召的,就是基督的奴仆。
23 你们是重金买来的,不可成为人的奴仆。
24 弟兄们,你们各人蒙召时怎样,在神面前也当怎样。
25 论到童子身,我没有主的命令;但既蒙主怜悯成了可信靠之人,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你们。
26 就现今的艰难,据我看来,一个人保持现状为好。
27 你有妻子束缚吗?就不要寻求解脱;没有妻子缠着吗?就不要求妻子。
28 你若结婚,并不是犯罪;处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但这等人将受俗事缠累,我却更愿你们免受此累。
29 我要对你们说的是,弟兄们,时间不多了;从此以后,那有妻子的,要像没有妻子的;
30 悲伤的,要像不悲伤的;快乐的,要像不快乐的;购买的,要像未曾拥有过的;
31 享用这个世界的,要像不曾享用的,因为世界的这个样子正在过去。
32 我愿你们无牵无挂。没有结婚的,是为主的事牵挂,想着怎样取悦主。
33 但结了婚的,是为世事牵挂,想着怎样取悦妻子,
34 就分心了。未婚的妇女和处女,是为主的事牵挂,要身体、灵魂都圣洁;已经出嫁的,是为世事牵挂,想着怎样取悦丈夫。
35 我说这些是为了你们的益处,不是要限制你们,是要你们行得体之事,可以专心服事主。
36 但若有人觉得这样对他的童贞女不合宜,该女子又过了年岁,也当嫁娶,可以按他的意愿办理,让她结婚,不算罪。
37 倘若他心意坚定,不是出于勉强,也能自己作主,内心决定让这女子保持处女身,如此也是好的。
38 这样看来,让他的童贞女结婚做得没错,不让她结婚做得更好。[2]
39 丈夫活著的时候,妻子是受约束的;丈夫若死了,她就自由了,可以按意愿再嫁,只是要嫁给主里的人。
40 然而按我的看法,她若守节则更有福气。我想我也是被神圣灵所感动的。
[1] 一早期文本为:你们。
[2] 36-38节中的“他的童贞女”,一说“他的女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