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
3
1 那么,犹太人有何优势呢?或割礼有何益处呢?
2 各方面都大有益处。首先,他们被托付了神的圣言。
3 那么,假如有人不信,会怎样呢?他们的不信会废掉神的信实吗?
4 断乎不能!相反,即便人人都是说谎的,神总是真实的。如经书所载:“你在话语上显公义,被论断时必得胜。”
5 然而,倘若我们的不义是在彰显神的义,我们当说什么呢?神降愤怒是否就不公了呢?我且按人的方式说。
6 断乎不是!不然的话,神怎么审判这个世界呢?
7 但若我的谎言能使神的真理更为荣耀,为何还要把我当罪人一样审判呢?
8 那为何不说“让我们做恶以成善”呢?就如有人诽谤我们,声称我们说过这话。这等人被定罪是理所应当的。
9 那么,我们犹太人[1]好一点吗?一点也不!因为我们已经指出,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中。
10 正如经书所载:“没有义人,连一个也没有;
11 没有明白的;没有寻求神的。
12 人人偏离正途;一同变得无用;没有行善的,连一个也没有。
13 他们的喉咙是张开的坟墓,他们的舌头是欺骗,唇下是虺蛇的毒液;
14 满口咒骂和苦毒。
15 他们双脚飞快,流人血;
16 一路都是毁灭和灾难。
17 和平的路,他们不曾识,
18 他们眼中对神毫无敬畏。”
19 然而我们知道,律法所说的,是对律法之下的人而言的。为使人人住嘴,全世界都要向神称罪。
20 凡属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,可在神的面前称义;因为藉着律法为鉴,人方知罪。
21 但如今于律法之外,神的义已被显明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。
22 而且神的义,藉着耶稣基督的信实,属于每个相信的人,并无分别。
23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,
24 却蒙神的恩典,藉着耶稣基督里的救赎,白白称义。
25 神设他作挽回祭,凭着他的血,藉着信,来显他的义;因他之宽容,他赦免了从前的罪;
26 因他之容忍[2],他在今时显明他的义;他自已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为义。
27 那么人的[3]夸耀又在哪里呢?已被除去了。凭何法则?行为吗?不,是凭着信心之法。
28 因为我们认定:人的称义是凭着信心,不是靠行律法。
29 难道神仅仅是犹太人的神吗?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吗?是的,也是外邦人的神。
30 神既然只是一位,就对受割礼的因信而称义,对未受割礼的也因信而称义。
31 可我们是否因信就废除了律法呢?断乎不是!相反,我们在坚固律法。
[1] 原文无“犹太人”
[2] 原文似有这一短句。
[3] 原文无此字。为使意义更明确些而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