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马书
4
1 那么,就亚伯拉罕,我们肉身祖先所得的,我们该怎么说呢?
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那他就有可夸的了,只是在神面前不行。
3 可经书说什么呢?“亚伯拉罕信神,所以算他为义。”
4 做工的人得工钱,不算恩典,而是应得。
5 但那不做工,只信那位称不敬虔者为义的,他的信就被算作义。
6 蒙福的,是那不靠行为就被神算为义的。正如大卫所说:
7 “蒙福的,是那罪孽得赦免,罪恶得遮盖的。
8 蒙福的,是那罪恶不被主数算的。”
9 那么,这受割礼之人所临到的福气,是否也临到未受割礼之人呢?我们说过:“亚伯拉罕是因信被算为义的。”
10 那么这是如何数算的呢?是他受割礼之后,还是受割礼之前呢?不是受割礼之后,而是受割礼之前。
11 在他还未受割礼时,他就得到了受割礼的印记,一个因信称义的认证。从而他能成为一切未受割礼而相信之人的父,使他们也被算为义。
12 他也是那些受割礼之人的父,即那些不但受了割礼,并且效法我祖亚伯拉罕受割礼前信心踪迹的人。
13 原来,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得到承受世界的应许,并非藉着律法,乃是藉着信心而得的义。
14 如果靠律法就能成为后嗣,那信心就成了无用,应许就失效了。
15 因为律法只会招致愤怒,而没有律法也就没有违逆。
16 因为出于信,便属乎恩,以至应许能确保归给每个后裔;不仅归给属律法的,也归给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。亚伯拉罕乃我们众人之父。
17 正如经书所载:“我立你做万国之父。”在他所信,那起死回生、从无变有的神面前,就是如此。
18 他在绝望中仍不放弃所信的盼望,所以照着所说的:“你的后裔也要如此”,他成了万国之父。
19 想到自己百岁之身已近腐朽,撒拉也不再能生育,他的信心依然不减。
20 并且,于神所应许的,他毫不怀疑动摇;相反,信心更加坚定,将荣耀归于神,
21 完全相信神的应许,必定成就。
22 因此“这就算他为义。”
23 这“算他为义”,不仅是为亚伯拉罕写的,
24 也是为我们这些将被算为义,相信神使我主耶稣死里复活的人写的。
25 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出,又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。